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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黄某明偶遇一条重约5公斤的蟒蛇,竟将其捕获带回家宰杀准备煮食。3月4日,由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明一案公开审理,法庭当庭宣判,黄某明犯非法猎捕、杀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。
▲庭审现场 王中轩摄
法院审理查明,2月14日下午2时许,被告人黄某明在该村薄竹角岭发现一条蟒蛇,他制服蟒蛇后,用小刀将蛇头砍掉并进行剥皮。
经云南云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:该蛇为蟒科蟒蛇,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同时也是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附录Ⅱ物种。
黄有明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,其行为已触犯刑法,法庭遂作出前述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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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前报道
钦州一老汉捕杀5公斤蟒蛇 正准备煮食时警察来了
钦州市一男子捕到一条重约5公斤的蟒蛇,他将蟒蛇带回家宰杀后准备煮熟食用。钦州森林公安获悉后赶到现场将该男子抓获,目前该男子已被刑事拘留。
▲涉事男子指认被宰杀的蟒蛇。庞斌良摄
经查,非法捕杀蟒蛇的男子叫黄某某,72岁,是钦南区那丽镇充包村人。据黄某某供述,2月14日,他在山上捡拾柴火时发现一条蟒蛇,约5公斤重。捕获后,他将蟒蛇挂在某敬老院门口的树上进行宰杀,用小刀剥皮去内脏、割去蛇头,准备将蛇肉煮熟食用,蛇皮及内脏则被他丢弃到敬老院对面铁路边的山坡上。
目前,黄某某涉嫌猎捕、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,已被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